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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22日 中國財經

官媒:美指摘中方盜竊知識產權信口雌黃

《人民日報》發文表示,美國對華「301調查」結果中,對於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指摘,尤其是脫離法治的軌道和國際規則體系來指摘中方盜竊知識產權、強制高技術轉讓的說法,無異於信口雌黃。

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接受該報專訪時表示,美國「301調查」不顧中國實際情況和多年來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努力,以「莫須有」的方式指摘中國侵害美國的知識產權,是不負責任。

劉春田指出,美國企業對華技術轉讓是正常的商業行為,是企業雙向選擇和自主決策的結果,不能把正常的商業交易行為視作政府採購的強制行為。在不少領域,美方企業技術確實先進,中方企業希望通過合作,學習和引進先進的技術並消化、吸收,通過深度研發獲得更新的技術,從而增強自身進一步發展的力量,這符合自然法則,符合技術進步的規律,只要正當,任何國家都有權利對合法取得的技術再度開發研究,並從中獲得正當權益。

劉春田認為,知識產權既是財產,也是企業競爭手段。在法治社會中,這些均由法律途徑解決,企業自有辦法,而非政府插手可以奏效。美國既是市場國家又是法治社會,美國政府應該明白這個基本道理。

劉春田續稱,市場經濟下,尊重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和法治才是正道。知識產權屬於私權,私權糾紛自有法治渠道。企業或個人行為,不應記到國家頭上。面對企業之間的跨國糾紛,美國政府棄正常的法律途徑和國際規則不用,由政府走到前台,單方面動用其國內法律「301條款」,把國家當成制裁的對象,有違法治,實屬任性妄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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