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,當中,外國投資法草案、資源稅法草案、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、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,以及住房租賃條例等均被列入計劃。
工作計劃指出,對於其他正在研究,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計劃的立法項目,由有關部門繼續研究論證。對於黨中央和國務院交辦的其他立法項目,抓緊辦理,盡快完成起草和審查任務。
計劃中還會制定政府投資條例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、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、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、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。
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,制定住房銷售管理條例、住房租賃條例、城鎮住房保障條例,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