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推動商業銀行加強大額風險暴露管理、有效防控集中度風險,中國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。
要求商業銀行對同業客戶的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的25%,並設置三年過渡期。商業銀行可在過渡期內逐步調整業務模式、分散同業資產、擴展客戶群體,而毋須簡單壓降同業業務總體規模。對於非同業關聯客戶,《辦法》規定,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的20%。
銀監會表示,辦法提高了單家銀行對單個同業客戶風險暴露的監管要求,與當前治理同業亂象的政策導向一致,有助於引導銀行回歸本源、專注主業,弱化對同業業務的依賴。